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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修订化妆品原料命名

时间:2021-07-06 12:25:00 来源:

10月26日,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发布了征求意见,关于修订《化妆品原料成分表》的建议。计划修改“旧化妆品成分表”。征集意见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10月。30日

该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相关行业协会,制造商和科研机构可以在“废化妆品成分名称列表”(2015年版)中对原料的安全性和命名准确性提出修订建议。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新原料的管理。2011年5月,国家行政总局发布了新的原料申报和审查指南。从2011年底开始,国家行政总局已批量发布了“化妆品成分名称清单”。2013年2月7日,国家行政总局在批准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第一批)名称清单上发布了通知(第1号),共列出了1,674种原料。5月7日,总局再次发布通知(第2号),批准使用的化妆品原料名称清单(第二批)共411种。2014年3月,国家行政总局就组织整理《关于使用的化妆品成分名称清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函,并相继发布公告。2015年6月15日,《废化妆品成分名称清单》正式实施,迎来了第一次调整和更新通知;同年12月23日,国家行政总局发布公告,调整和更新了旧化妆品成分名称清单,以形成“旧化妆品成分名称清单”(2015年版)。

第一次修订的“使用的化妆品原料名称列表”(2015年版)是对在我国生产和销售的化妆品中所用原料的客观收集,其中包括总共8,783种允许使用的化妆品原料。这次,中国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征求修改意见的通知书,指出“用过的化妆品原料名称清单”将迎来第二次调整和更新。

华集集团首席研发工程师,东方美容谷化妆品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秘书长李永生告诉记者:随着原材料和产品的全球化,法律法规也需要更新并补充到现有的“目录”中。另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某些产品的安全性将发生变化,因此有必要在一段时间内对产品目录进行修订。

原材料的渗透性和安全性在促进化妆品技术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是,目前世界上常用的化妆品原料有15,000多种,而我国目前的“目录”只有8783多种,几乎是后者的一半。使用的原材料数量仍然非常有限,并且由于我国使用化妆品原材料,根据国家准入原则,一些在国外市场上出售的产品无法进入我国,因为这些产品中含有外部原材料目录。与国际化妆品行业的整合也使“目录”的修订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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