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采取专项行动实施食品政策
近日,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与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格”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检察机关和市场监督部门所有县(市,区)组织实施公告,并按照专项行动进行专项行动动态部署的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汇总,第二阶段汇总和最后阶段解决困难的措施要有效地进行。据悉,此次专项行动针对食品药品领域的19起案件,我市将重点抓好肉丸,Huang源年糕,z子、,子等赣南特色食品专项整治。非法添加豆腐;严厉打击中药店(店)中药饮片,中成药和自制药酒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违反“甘南脐橙”等“小专项”监管活动赣州著名的食品商标。同时,该市两级检察机关将继续前进,积极进行事先干预,指导调查取证,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研究有关行政执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018。检察机关从2018年开始认真追查线索,对本辖区公安机关在食品,药品领域的犯罪案件进行检查,重点是是否存在应当立案侦查,不应当立案侦查的现象,未立案侦查,未结案侦查,如何与其他办案人员打交道,侦查活动是否违法,并依法进行监督。
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和诉讼的职能,针对食品药品领域和行业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促进食品药品管理制度的完善,加强检察工作。双向通知机制,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责,准确把握食品监督工作的重点和要点,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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