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放宽中医执业范围
8月14日,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与卫生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对经许可机构考核的非传统中医类别的医生进行确认,并确认中医专业技能已达到相应水平。本级可以提供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中药临床工作。适当的技术,中草药饮片等四大类中药服务。
全省规定,非中医师必须取得中医师资格或者中医师(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经主要执业机构审核,确认中药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相应水平,并填写“河北省非中医从业人员提供中药服务”。登记表,须经市,县卫生委员会(局)中医主管部门的注册(同级中医主管部门在市,省级医疗机构的注册) ),可以在临床工作中提供相应的中药服务。打算同时提供相应的中药服务的,应当取得备案执业机构的同意。
该省明确指出,非中医从业人员可以提供中医服务的四种情况之一:一是获得中医执业助理医师的资格;二是获得中医执业助理医师的资格。二是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专业资格或学位;第三是取得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签发的《中医执业证明》将参加并获得为期两年以上的西医培训课程相应证书(经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时间不少于850小时。我省提出,经过系统研究后,非中医从业人员可以在临床工作中提供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适宜技术等三种中药服务。具有一年以上中医专业知识,并通过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二级以上医学机构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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